“十三五”規劃綱要強調,建立綠色金融體系。在推動綠色發展的背景下,無論是綠色工業技術的研發應用,還是綠色新興產業的發展,都需要大規模的綠色投資進行支撐。
發展綠色金融可以充分發揮銀行資源配置功能,引導社會資金流向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領域,倒逼企業轉型,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多方共贏。我國綠色金融起步較晚,多措并舉建立綠色金融體系是大勢所趨。
一是營造良好的
政策和
市場環境。近年來,國家和地方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鼓勵綠色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中共中央、國務院《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建立綠色金融體系,推廣綠色信貸。2015年,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發改委相繼發布公告,對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進行引導和規范,并推出綠色金融債和綠色企業債,為商業銀行綠色金融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場環境。2016年1月,興業銀行首批獲準落地境內首單100億元綠色金融債。2016年,我國有望發行3000億元綠色債券,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綠色債券市場。建議進一步加大對綠色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綠色產業。
二是用法治思維謀劃綠色金融體系構建。要加強綠色金融法律政策研究,探索綠色金融發展的法制軌道,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于綠色金融體系構建的全過程,加強對綠色金融發展重大決策和相關法律
法規實施情況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在法律法規框架內,構建包括綠色投資、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綠色證券在內的全方位綠色綜合金融服務體系。
三是通過體制機制創新發展綠色債券。眼下,債券市場歸屬不同的部門主管,多頭管理、標準不一,改革綠色債券市場金融體制是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的重要方面。要盡快出臺綠色金融債券相關制度,推動我國綠色產業發展。2015年,國家發改委出臺了《綠色債券發行指引》,進一步發揮企業債券融資對
節能減排、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等方面的作用。要建立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綠色債券評級制度。在綠色債券發行之前,需權威的
第三方機構
認證債券是否為綠債,明確界定和分類,對項目產業的綠色收益進行科學合理評估和測算。要加快培養專業人才。建立一支熟知綠色債券投資價值的專業隊伍,分析和監管這些資金用于支持綠色產業的具體方面,如投資多少、產出多少、在哪些領域取得良好效果等。
四是完善綠色信貸政策、制度和流程。綠色信貸具有優化資源配置、防控環境風險、引導企業行為三大功能。綠色信貸政策通常利用貸款品種、期限、利率和額度等手段支持節能環保項目或企業,同時對違反環保、節能等方面法律法規的項目或企業采取停貸、緩貸甚至收回貸款等處罰措施,從而引導更多資本、資源投向綠色環保產業。要發展綠色零售信貸業務,對符合節能標準的綠色裝修以及購買符合國家建筑節能認證標識的綠色建筑住房、新能源汽車的個人客戶提供專項個貸、配套優惠和便利的業務辦理通道。要探索排污權等抵質押擔保方式創新,支持低碳發展。強化對企業、項目和銀行自身的綠色信貸約束,形成支持綠色發展的長效機制。
作者單位:中共泉州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