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發〔2016〕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6年3月25日
關于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根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6年工作要點》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現就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并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改革開放,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大力推進結構性改革,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抓緊推動有利于創造新供給、釋放新需求的體制創新,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牽引作用的改革舉措,著力抓好已出臺改革方案的落地實施,推動形成有利于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體制機制和發展方式,努力實現“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
更加突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圍繞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深化改革,使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矯正要素配置扭曲,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企業家精神,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實現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躍升。
更加突出
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針對突出問題、抓住關鍵點,圍繞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大、結構性矛盾凸顯、風險隱患增多等突出困難和問題加大改革力度,促進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使改革更加精準對接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
更加突出基層實踐和創新。將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創新有機結合,合理安排改革試點,鼓勵地方結合實際進行探索創新,發揮基層首創精神,及時總結基層改革創新中發現的問題、解決的方法、蘊含的規律,推動面上制度創新。
更加突出抓改革措施落地。堅持改革
政策要實,建立全過程、高效率、可核實的改革落實機制,加強對方案落實、工作落實、責任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推動改革舉措早落地、見實效,使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