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底巴黎氣候大會通過了《巴黎協定》,確定了2020年以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制度框架,成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新起點和里程碑,并將極大推進世界各國自愿行動和合作進程。《巴黎協定》的達成體現了各方合作應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共同政治意愿,也是氣候談判開始體現“共和博弈”新思維、全球合作應對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轉折點,是從“零和博弈”趨向“共和博弈”的合作共贏。中國政府為促進巴黎氣候大會成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和《中法氣候變化聯合聲明》為達成《巴黎協定》奠定了基礎,此外中國政府在會前提出了有雄心的國家自主貢獻(INDC)目標,獲得了國際社會的廣泛好評。
《巴黎協定》提出了緊迫的全球低
碳排放目標,其實施仍將面臨嚴峻挑戰。全球實現控制溫升2℃(甚至1.5℃)目標的核心是能源體系的革命性變革、推動先進能源技術創新和產業化發展。實施《巴黎協定》將加速全球經濟低碳轉型,而我國經濟低碳轉型的任務將更加緊迫和更為艱巨。中國政府應繼續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以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來統籌實現應對氣候變化和國內經濟轉型的雙贏,將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和地區戰略納入國家總體發展戰略和規劃,加快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建立清潔低碳和安全高效的能源供應體系和消費體系,適應全球本世紀下半葉實現凈零排放的低碳化目標,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制度和
政策保障體系的建設。
【關鍵詞】巴黎氣候大會 巴黎協定 經濟低碳轉型
【作者】
何建坤,清華大學低碳經濟研究院院長、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主要研究領域包括能源系統分析與模型、全球氣候變化應對戰略、資源管理與可持續發展等。
【來源】中國低碳發展報告(20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