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環境形勢日益嚴峻,經濟發展模式亟待轉型。要有效治理污染和應對氣候變化,必須要有大量的資金投入到綠色產業,以改變目前污染型的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
交通運輸結構。我們預計,中國未來每年至少需要2萬億~4萬億元人民幣的綠色投資,而財政資金最多只能提供其中的15%,而85%以上的綠色投資必須來自于社會資本。這就要求我國建立一個綠色金融體系,來動員和激勵大量社會資金投資于綠色產業。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這一點已經初步形成共識。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首次明確了建立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總體戰略。
我國未來的綠色金融體系,將以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票指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
碳金融等各種工具來為綠色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并通過各種
政策支持來降低綠色企業的融資成本。在這個體系中,不僅僅要包括各種融資工具,也要發展為這些融資工具服務的基礎條件,尤其是用于識別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的環境信息和在此基礎上開發的分析手段、分析工具。只有提供了充分的企業環境信息,包括二氧化碳和各種污染物排放量(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水、固體廢物等)的數據,投資者才能判斷出哪些企業是綠色型的,哪些是污染型的,哪些是深綠型的,哪些是淺綠型的。換句話說,只有提供了環境信息,資本
市場才能將更多的資金投入到綠色企業,減少對污染性企業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