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實現“四大提升”
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部署,進一步完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縱橫聯動、上下協同,全面推進、重點發力,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上再上新臺階,在信用
法規標準建設上有新突破,在信用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上擴展新領域,在優化服務方便群眾上取得新進展,在誠信宣傳教育上籌劃新篇章,在信用建設試點示范上取得新經驗,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新的更大成績,努力實現“四大提升”。
一是提升法規建設。加強頂層設計,開展《信用法》相關調研起草工作,加快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條例立法進程。推動出臺政務誠信建設、個人信用體系建設、電子商務誠信建設等相關意見。
二是提升基礎制度。全面實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加快推進增量代碼公開、存量代碼轉換和基礎信息共享工作,建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與其他部門管理碼的映射關系,推動落實重點領域實名制,在創新社會治理上有新作為。
三是提升信用應用。推進信用產品、信用服務應用,探索創新信用融資方式和品種,推動創新創業,緩解小微企業融資
難題,在服務經濟發展上有新作為。健全事前信用承諾、事中信用分類監管、事后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制度,拓展聯合懲戒和聯合激勵的覆蓋范圍,推動行政許可、處罰信息及時公開和全流程信用信息共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
市場監管機制。
四是提升基礎設施。抓好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上線、共享、更新、歸集、開放、應用、延伸和推送各個環節。完善“信用中國”網站,做好信用信息數據、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聯合懲戒信息等“三個公示”,辦好地方和部委信用周、信用承諾、熱點聚焦等“三個活動”。實施信用城市示范工程、區域信用合作示范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