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用好環境大數據的建議
通過借鑒美國經驗,建議實施環境大數據 一體化、制度化、國際化等綜合手段,提高我國環境保護工作信息化水平。
一是建立支撐環境大數據發展的組織機構,實施環境數據一體化管理。建議擴充信息化辦公室的相關職能。除了信息化規劃、計劃,機關電子政務,信息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全國環境信息網等工作外,還應納入環境信息搜集、分析職能和協調職能。主要是將分散的環境信息統一整合,并分析轉化為公眾能夠理解的環境信息予以公布。下一步,可以考慮提高環境信息管理機構的規格和層次,全面負責收集、分析、發布環境信息和數據并確保其信息質量及信息服務的可靠性,確保信息透明和公眾的參與。同時,進一步發揮技術支持單位的作用。制定和利用創新信息技術和信息管理解決方案,為環境信息公開提供技術支持服務。此外,建立環境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實施環境信息公開一體化管理。
二是建立嚴格的污染物/有毒物質報告及公布制度,制訂動態的有毒污染物清單,建立環境大數據制度化體系。建議擴大2014年發布的《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提出的排污單位范圍,明確企業應該公開的環境信息范圍和內容。建立動態的有毒污染物清單。所有排污企業需就排放有毒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在地方環保局登記。在充分考慮登記內容的全面性和企業填報的便捷性的基礎上,規范填報主體、填報內容和填報形式。清單中的物質需要進行嚴格實驗,且根據需要動態調整。最后,明確企業不予登記或虛假登記的法律后果,并加強對污染源的監督。在《環境信息公開條例》中規定,企業應如實、及時、準確地報告其排放和轉移有毒污染物質的情況。
三是借助國際環境合作平臺,開展環境大數據合作。建議利用中美環境合作聯合委員會等合作機制,開展交流活動,為環境信息化培訓技術和管理人才提供條件。向美國等發達國家學習環境信息公開
政策經驗,引進先進技術。包括引入美國的環境數據管理體制機制和制度、環境監測網絡、環境數據分析模型、信息公開平臺等方面的先進技術,為實現環境信息化建設提供理論和科技支撐。
作者單位: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