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國家儲備林制度方案》的通知
林規發〔2015〕1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各計劃單列市林業局,國家林業局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發〔2015〕25號)建立國家儲備林制度的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國家儲備林制度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建立國家儲備林制度的重要意義
國家儲備林是指在自然條件適宜地區,通過人工林集約栽培、現有林改培、撫育及補植補造等措施,營造的工業原料林、珍稀樹種和大徑級用材林等優質高效多功能森林。國家儲備林建設是全面保護天然林的重要舉措,是保障國家木材安全的重要途徑,是推進林業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改善民生擴大內需的重要工作。國家儲備林制度是全面保護天然林的重要配套制度,是發揮財政金融合力、創新投融資模式的基礎保障制度,也是大型營造林工程實現系統化精細化管理的樣板先行制度,對加強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和木材安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有關批示精神,我局啟動實施了國家儲備林建設試點,同時根據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關于建立儲備林制度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方案》,明確了總體要求、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組織保障,這是保障和推進國家儲備林建設的重大步驟和關鍵舉措,各地各單位務必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關注和積極支持做好國家儲備林建設。
二、科學編制《國家儲備林建設規劃》
我局正在組織編制《國家儲備林建設規劃》,明確東南沿海地區、長江中下游地區、黃淮海地區、西南適宜地區、京津冀地區及東北地區六大區域的國家儲備林建設目標和任務。請各地積極配合做好相關規劃工作,并抓緊編制本省(區、市)國家儲備林建設規劃或實施方案。
三、大力推進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
2015年我局與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國家儲備林建設工作的通知》(辦規字〔2015〕117號),首個國家開發銀行貸款100億元國家儲備林項目在
廣西落地。我局與國家開發銀行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分別簽訂了《共同推進國家儲備林等重點領域建設發展合作協議》和《共同推進廣西國家儲備林項目建設合作協議》,開發了迄今為止國內最適合林業、最優惠的長期貸款(還款期27年、寬限期8年、基準利率)。
截至目前,已在廣西、
湖南、
福建等15個省(區、市),建設國家儲備林近千萬畝,落實財政補助資金18億元。當前,大規模推進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時機已經成熟,請各地抓緊編制方案,落實中央和地方各項優惠
政策,與有關金融部門銜接項目融資方案,確保國家儲備林建設順利開展。
四、認真研究制定本省(區、市)相關實施細則
我局發布了《國家儲備林樹種目錄》、《國家儲備林劃定辦法(試行)》、《國家儲備林核查辦法(試行)》,制定了《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年度施工作業設計管理辦法》等5個管理辦法,編制了《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模式及典型案例》、《國家儲備林現有林改培技術規程》。請各地按照《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省(區、市)相關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制定2016年國家儲備林工作計劃,于2016年3月底前報送我局。
特此通知。
國家林業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