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非政府組織德國觀察(Germanwatch)先后發(fā)布題為《全球氣候風險指數2016》(Global Climate Risk Index 2016)和《氣候變化績效指數2016》(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 2016)兩份報告。前者基于慕尼黑再保險公司的NatCatSERVICE數據,分析量化了極端天氣事件的影響(包括死亡人數和經濟損失),并對2014年和1995—2014年受氣候影響最大的國家進行了排名。后者對全球58個信息較充足、應對氣候變化行動較明確的國家氣候保護績效進行了比較,以促進全球氣候
政策的透明度。
《全球氣候風險指數2016》指出,1995—2014年,洪都拉斯、緬甸和海地是受極端天氣事件影響最大的國家,排名前十的國家中有9個是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國家,僅有1個(泰國)是中高收入國家(表1)。
1995—2014年,全球發(fā)生15000多件極端天氣事件,導致超過52.5萬人直接死亡和2.97萬億美元的經濟損失。2014年,塞爾維亞、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以及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是受影響最嚴重的國家。降水、洪水和山體滑坡是破壞的主要原因。極端降水的高發(fā)生率與氣候變暖加速水文循環(huán)的科學預期相符。
圖1 氣候變化績效指數世界地圖2016
《氣候變化績效指數2016》指出,與往年一樣,排名第1到第3位是空白,因為全球沒有一個國家已采取足夠的措施來防止氣候變化的危險影響。第4至第6位分別是丹麥(71.19分)、英國(70.13分)和瑞典(69.91分),倒數5名是沙特阿拉伯(21.08分)、哈薩克斯坦(32.97分)、澳大利亞(36.56分)、日本(37.23分)和韓國(37.64分)。在全球
碳排放量最大的10個國家中,德國和印度的氣候變化績效指數表現(xiàn)為“中等”,美國和中國的指數為“差”,俄羅斯、伊朗、加拿大、韓國、日本和沙特阿拉伯的指數為“非常差”(圖1)。中國的排名從2015年的50位上升到4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