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補貼不能及時發放成為制約市場發展的瓶頸
一方面,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存在巨大缺口,補貼拖欠較為嚴重。光伏上網電價補貼主要來自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目前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額度為1.5分/千瓦時,2015年征收額約為500億元,預計僅能滿足2013年9月之前納入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的項目資金需求,2013年9月之后并網的項目基本上沒拿到補貼,預計到2015年底,這部分資金缺口可能達到400億元以上。另一方面,現行可再生能源補貼申報程序過于繁瑣,補貼發放不及時。補貼資金的申報、審核、撥付由地方財政、價格和能源部門初審后,再經財政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三家審批,再由中央財政撥付至地方財政,繼而或直接發放至發電企業或由電網企業代付,導致資金調配周期過長。這導致發電企業資金流轉不暢、財務成本增加,產業鏈出現發電企業、制造企業、零部件企業間的三角債現象,嚴重影響了企業的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技術升級、正常經營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