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發改〔2016〕3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
北京市碳
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發〔2014〕14號)要求,我委建立了第三方核查機構目錄庫,實行第三方核查機構和核查員“雙備案”制度。目前,共備案第三方核查機構22家、核查員276名(以下分別統稱“已備案核查機構”和“已備案核查員”)。為保障2016年碳排放權交易工作順利實施,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碳
排放權交易核查機構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我委計劃新增備案一批核查機構和核查員,同時接受已備案核查機構和已備案核查員擴大核查行業范圍備案申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核查行業備案范圍
根據我委《關于做好2016年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京發改〔2015〕2866號),2016年本市碳排放權交易涉及的核查行業共包括7類,分別為:熱力生產和供應(行業編碼為01,下同)、火力發電(02)、
水泥制造(03)、
石化生產(04)、其他行業(05)、其他服務業(06)和
交通運輸業(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