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發電國際產業合作
五、國際產業合作
太陽能國際
市場拓展:依托國家能源外交,在雙邊和多邊政府合作框架下,結合“一帶一路”中巴經濟走廊、孟中印緬經濟走廊、中亞、中阿能源合作等雙邊或多邊能源政府合作機制,持續加強太陽能光伏發電,熱利用產業國際市場規劃合作,引導重大國際項目開發建設,形成國際化市場發展。
重點推進沙特、巴基斯坦、泰國、印度、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阿聯首等東南亞及中東區域重點國家的太陽能規劃合作項目。鞏固歐洲、北美洲和亞洲部分地區等傳統太陽能產業和投資市場,重點開發東南亞、西亞、拉丁美洲等新興市場的產品出工程建設和epc項目。
太陽能國際產能合作:加強我國大陽能先進產能和裝備制造囯際化合作,持續我國太陽能裝備國際市場競爭力,實現太陽能國際產能“優進優出”。發揮市場主體,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積極推進"工程承包+融資”、“工程承包+運營”等合作。鼓勵采用PPP等方式,積極推動東南亞及中東區域和國家太陽能項目投資和建設帶動太陽能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結合分布式光伏發電特點積極參 與境外產業集聚區,工亞園區等合作園區建設,引導國內光伏企業抱團出海,集群式發展,通過“以大帶小”產能合作方式,構建全產業鏈戰略聯盟,形成產業綜合囯際競爭優勢。
太陽能先進技術研發和裝備制造合作:鼓勵企業加強國際研發合作,開展太陽能產業前沿技術聯合研發,提高我國產業技術研發能力及核心竟爭力,共同促進產業技術進步。
并網技術領域:通過建立技術硏究中心。推動我國電網企業與德國
電力企業的技術合作,提升并網和智能化控制核心枝術水平。
光伏技術領域:加強與曰本、美國等囯際先進光伏制造企業的關鍵設備聯合研發,提升我國在N型電池、雙面電地和MWT電池等高效電池領域的綜合制造能力。
儲能技術領域:鼓勵我國電池制造企業與美國、德國相關企業開展聯合研發,提升我國電池制造水平。
太陽能產品標準和國際互認: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加大自主知識產權標準海外推廣,推進國際互認。持續跟進IEC, PVQAT等太陽能標準
化工作。加強國際標準差異化研究和國際標準轉化工作,逐步完善國內現有太陽能標準體系。參與IECRE體系等多邊機制下的產品標準檢測
認證的國際互認組織工作,掌握標準檢測認證規則。推動標準檢測認證機構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切實提高我國標準檢測認證機構的技術能力和品牌國際影響力。
推動國際人才培養合作:加大跨國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力度,企業自我培養與政府扶持結合,培養一批復合型跨國經營管理人才,推動國際項目開發、建設和運行管理體系建設,以培養創新型科技人才為先導, 加怏太陽能專北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支持有關科研院所和企業建立國際化人才引進和培養機制,重點培養創新能力強的高端國際復合型專業技術人才和綜合管理人才,加大海外高屋次人才引進力度,建立人才國陣化交流平臺,為太陽能產業國際產能和技術 合作提供人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