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光伏產業投融資市場看金融改革改什么
從以上分析不難看出:除眾籌外,理論上所有金融產品都是非常適用于光伏終端
市場的。它們目前所以市場表現不佳,有金融機構如何看待光伏產業
問題,有光伏產品標準不完善問題,也有市場需求規模還在形成中的問題,但根本問題一定是監管
政策缺失或不完善、金融機構創新和服務意識嚴重不足所致。
金融改革的核心,就是讓金融
法規、金融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市場的需求和變化,就是讓金融產品在這一環境下最大限度地滿足企業的投融資需求。實現這一點,在光伏終端市場金融需要改變的是:
改思維——要從以資產抵押為主要控制風險的思維向未來收益權控制風險的思維過渡。這一過渡是可以分階段的:從資產抵押控制風險——資產抵押控制風險+未來收益權質押控制風險——未來收益權質押控制風險。圍繞這一方向,目前正在積極推進的案例有中國金融租賃與海潤光伏開展的金融租賃服務探討。探討的可實現形式正是前面介紹的第二階段,探討有望成功。探討一旦成功,既是金融思維的進步,也是金融租賃手段在光伏終端投融資市場規范化、規模化運作的開始,這探討一過程就是中國金融改革的過程。
改法規——這里既包括沒有出臺金融監管政策的要盡快出臺,又包括已經出臺但市場效果不佳的監管政策要重新完善。對于前者,比如互聯網金融手段的眾籌和P2P兩個產品的監管政策,鑒于目前市場結果已經遠遠地走在政策和法規的前面,給監管政策和法規的出臺造成極大難度,有人提出“讓子彈飛一會兒”的柔性監管,對此老紅明確持反對意見,因為任何游戲必須先定規則后游戲,更何況金融游戲事關巨大社會風險,應當盡快出臺有關眾籌特別是P2P金融產品的相關監管政策;對于后者,比如資產證券化的監管政策,國家推出的探討案例已近10年、監管政策出臺已近3年,可市場結果寥寥。這不是市場問題,這是政策的適用性問題,是政策需要完善的問題。
改服務——老紅對這一點的突出感覺是:光伏企業、金融機構都想在光伏終端市場實現對接,但如何實現對接,光伏企業的緊迫性和積極性明顯多于金融機構。在光伏終端投融資市場,許多金融產品和政策障礙問題已經不是不可解決的問題,而是金融機構是否愿意深入了解光伏終端市場運行規則的問題,是否愿意去主動、積極解決的問題和向金融監管機關反映的問題。解釋這一點最生動的案例就是,光伏企業家借助租賃手段成功推出了“綠能寶”,而金融機構為光伏企業設計的金融租賃服務還在討論中。
改市場——比如YieldCo產品對于境內、境外上市光伏企業同樣是投融資手段,同樣是具有強大的需求,但是境內企業只能望洋興嘆,因為中國資本市場沒有這一產品設計。什么叫改革?改革就是有需求就去解決,條件不具備就去突破,境外資本市場成立的事情境內資本市場理論上就具備成立的可能。如果YieldCo不能在境內市場中出現,首先應當 改變市場。
有強大需求,沒有解決需求的結果,中國光伏產業投融資已經成為中國金融之惑。國家從未有的重視光伏產業,可光伏產業卻被投融資所困,所以光伏產業投融資問題的解決必定成為中國金融改革的試金石和引爆點。
參考資料: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朱明:光靠政府補貼的產業沒有發展前景》《Yieldcos面臨資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