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出現了意料之中的延期,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大會(COP21)在12月12日巴黎當地時間晚7時30分達成協議,明確了2020年到2030年全球氣候治理機制,在法國總統奧朗德看來,為了達成這個協定,人類已經等了40年。
為什么說是40年?這是因為在1975年8月8日,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華萊士·布勒克在《科學》雜志上發表了一篇題為《氣候變化:我們是否正處在全球變暖的緊要關頭?》的論文,這是第一次有人使用"全球變暖"這一詞匯。此后,全球變暖逐漸成為科學家和公眾關心的
問題。
當然說是40年也有點過分,畢竟在1992年就已經有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1997年又有了《京都議定書》,但是《巴黎協議》是第一份被全部締約國認可的協議,“巴黎協定”、“12.12”,也由此成為了人類歷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在這一點上,哥本哈根就有點冤。根據2007年確立的“巴厘島路線圖”,原本2009年在哥本哈根召開的第十五屆會議,需要誕生一份《哥本哈根議定書》,以取代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但是由于各方在
減排目標、“三可”問題(可測量、可報告和可核實)、長期目標、資金等問題上分歧較大,協議最終沒有被大會通過。
2012年的多哈氣候大會,終于就2013年起執行《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達成了一致,但如同以往歷次氣候大會一樣,多哈達成的協議更多只流于形式,在資金、減排目標等關鍵議題上各方仍有巨大分歧。因此也沒有一份《多哈協議》被寫入歷史。
這也就凸顯了《巴黎協議》的重要性。在得到參加談判的195個國家批準后,這份具有普適性的協議為人類達到將全球升溫控制在2度以下的目標,制定了明確的路線圖。法國外長法比尤斯說,這是應對氣候變化的“歷史性轉折點”。
據國內媒體報道,巴黎協議達成后,各國專家紛紛為中國點贊,盛贊中國在協議達成過程中發揮的作用。“中國在近年的氣候談判中發揮了極為重要作用,扮演了積極推動談判進程的關鍵角色。”
為什么這么多人為中國點贊?因為他們看到中國變了。為什么中國變了呢,因為中國想要承擔大國責任了,為什么中國想要承擔大國責任呢,因為中國要當大國了。
香港《南華早報》用“難以置信”來形容中國的這種轉變。“這令人難以置信,但我們現在看到的是一個對氣候變化持有截然不同看法的一個全新國家。”
中國哪里變了?讓我們看看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會議上,中國代表是怎么說的。
在這次會議上,發達國家承諾在2010年到2012年間,每年提供100億美元、2020年后每年提供至少1000億美元的資金來支持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
對此中國談判首次代表蘇偉說,每年100億美元資金幫助,平均到全世界發展中國家人民頭上,大約只有2美元/人,“2美元在丹麥不夠買一杯咖啡……我英文不好,咖啡……2美元也不夠買棺材板兒的。”
如果你們覺得在這種場合他說這種話有點不合適。他在記者會上還說過,“歐盟將他們應承擔的國際義務跟發展中國家的內部目標相比是不厚道的。”不知道當時的翻譯是怎么翻譯的。
當然這也代表了在之前的幾次氣候談判過程中,中國所一貫堅持的立場,那就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因為中國是發展中國家,因此不需要承擔任何強制減排的責任,同時發達國家必須向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轉讓技術。
當時在西方國家看來,一方面中國要求發達國家出錢、出技術幫助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減排;另一方面,中國的
碳排放總量又在不斷增加并穩居世界第一,“兩頭占便宜”。
對此人民日報就發文指出,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要求發達國家出錢、出技術幫助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減排,是非常名正言順的事情,只是要求發達國家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而已。雖然中國碳排放量全球第一,但累積碳排放量不及美歐同期的一半。
甚至在我們接觸的一些發改委官員眼中,實際上對氣候變化這件事并不感冒,甚至認為這是西方國家遏制中國的一個陰謀,就是個“套”。中國參與氣候談判,就是要打破這個陰謀,為中國爭取發展空間。
2012年在多哈接受記者采訪時,蘇偉就表示,溫室氣體排放空間是一個有限資源,發達國家在過去200年間過多占用了資源,他們理應為氣候變化買單,為發展中國家騰挪出必要的發展空間。
當時我就想到一個不恰當的比喻,就好像大家都要一條船上,水和食物就是這么多,后來又上來了幾個人,水和食物當然要分給他們,但是這幾個人提出,你們幾個人過去已經占用了過多水和食物,理應給我們幾個多分一點。
如果站在別人的角度,因為食物有限,所以大家都要節衣縮食,但是一個人提出,我過去吃的太少了,現在吃的一天要比一天還多,這讓別人會怎么想?怎么跟你在一個平臺上達成協議?
在香港《南華早報》前天的報道中就提到,2009年,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上,中國被描述為“壞人”。中國說,“我們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從而推卸掉合作的責任。在與美國針鋒相對的爭吵中,中國拒絕簽署任何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在中國的要求下,一項雄心勃勃的全球減排目標和為減排提供框架的關鍵數字也在那次大會的最后時刻受到了弱化。世界所看到的不是一次突破,而是一次多邊主義的失敗。
當然在碳排放這個問題上,不可否認交織了科學和政治的因素,并不簡單的是你多我少的問題。中國的立場,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如果說在五年前中國還有一大批高耗能企業需要保護的話,現在這些企業基本上已經被消滅一大半了,即便是剩下的,也基本快活不下去了。
現在我們缺的是什么,是大國崛起,是和諧穩定的國際環境,是話語權,不缺的是什么,是錢。過去中國談判代表一直糾結的錢的問題,中國先帶頭解決了。
今年9月,習主席訪美期間就宣布,中國將拿出200億元人民幣建立“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
在減排額度上,中國在6月份提交了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文件,雖然比歐盟和美國晚三個月,但是遠早于9月份提交的巴西和南非以及10月份提交的印度。
因此《南華早報》就評論說,但六年后,中國又回來了,并開始走向氣候引導者的角色。如果巴黎大會是一場比賽,那么中國就是來參賽的——這次要公平地參賽。中國政府拋開過去重新開始。
法國總統保護地球特使尼古拉·于洛9日在中國媒體上撰文說,如果聯合國氣候變化巴黎大會有成功的機會,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中國的表態及其在世界范圍內所引發的積極反應。
12月11日美國總統奧巴馬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應約通電話,并做出承諾,兩國的談判代表會在巴黎繼續密切合作,努力跟其他國家一道,爭取達成一個雄心勃勃的氣候協議。
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前,中國與美國、法國、印度、巴西等主要經濟體分別發表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多個聯合聲明,氣候談判中的法律約束力、資金、力度等焦點分歧在這些聯合聲明中都有描述,這為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的成功提前凝聚了共識。
既然中國的立場已經變了,所以在巴黎我們就沒看到中國的談判代表說出來什么出格的話。
當然這也并不意味著中國拋棄了發展中國家群體,忘記了亞非拉的窮朋友。在巴黎氣候大會領導人峰會上,習主席宣布明年將啟動在發展中國家開展10個低碳示范區、100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及1000個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名額的合作項目。
在如何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上,什么是共同責任,什么是有區別,如何表述,中國的立場就非常重要。例如是在每五年一次的盤點機制和透明度問題上,中國的態度就很關鍵。
這是因為,發達國家希望成立單一制度去衡量、報告及確認各國的付出。美國對此非常看重,也希望中國也和美國一樣,受到嚴格監督,但是中國和印度并不歡迎這種條款。
統一匯報可以說是共同責任,但是發達國家匯報,發展中國家不匯報,可以被當作是一種區別,如果是這樣的話,一個統一的匯報平臺就沒法達成,這甚至可能導致巴黎協議的失敗。但是在最終的文本中,協議就規定各國必須通報它們的排放量以及減排努力,但對有需要的發展中國家,允許若干彈性。在這里,必須通報就是共同的責任,允許彈性就體現了區別。
這就說明,共同但有區別,其實也是有彈性的,多少共同,多少區別,還是有很大空間的。
在過去爭議最為激烈的資金問題上,其實還是照搬了過去達成的協議,即到2020年前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增加的內容就是也鼓勵其他國家自愿貢獻。
資金數量方面的內容則并未出現在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中,而是在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決定”文本中指出,強烈促請發達國家制定切實的路線圖,以實現在2020年前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應對氣候變化資金,并到2025年前,在1000億美元基礎上設定新的資金目標。
對于發達國家所提出的,隨著不少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在2020年后他們有義務向更不發達的國家提供資金的要求,也只是用“鼓勵其他國家自愿貢獻”代替。
這份協議,其實是一份妥協的勝利,仍然有許多問題,留待幾年后進一步細化解決。但是這是屬于全人類的勝利,何嘗不需要各個國家盡最大所能的妥協,而不是盡最大所能的掣肘。在這個過程中,中國的這種“難以置信”的轉變,確實“功不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