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氣候峰會談判12月9日首次出現周折,雖然協議草稿按計劃出臺,但是,這份長達29頁的草稿在幾大關鍵
問題上依然未能決斷,例如是否規定
減排核查體制應該具有法律約束性等。峰會主席法比尤斯對此也毫不諱言,并且表示9日晚間與10日白天還需繼續努力。
據法廣新聞報道,美國國務卿克里在9日下午舉行的記者會上強調對減排的核查制度必須具有法律約束性,而中國方面卻堅決表示反對。
中國談判代表,中國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與國際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表示,克里提出的核查機制
MRV體制必須具有法律約束性的立場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如果協議本身沒有約束性,如果核查的目標即各國的減排指標沒有約束性的話,僅僅將核查制度定性成為具有法律約束性,那根本不符合邏輯。
李俊峰還表示,中國政府11月在中法聯合聲明上承諾接受法國提出的每五年盤點、調整目標的機制,但是具體盤點身么,審查什么,并不明確。
李俊峰認為,某些國家必須通過國會批準等程序,這些都可以一起討論。而不應該自行決定某些條款應該具有法律約束性,而某些則沒有必要。為什么對減排指標的核查要具有法律約束性,而發達國家的援助承諾就沒有約束性?
中美在協議關鍵議題上的分歧將通過何種方式解決?峰會會場的觀察家們見仁見智。有評論認為倘若協議在關鍵問題上不帶有約束性將使巴黎協議成為一個低水準的協議。而且,很可能峰會最終可能不得不同往年一樣舉行加時賽。
不過,也有樂觀者認為,這其實并不會影響峰會的進程,至多也不過將法律約束性改成政治約束性而已,在他們看來,其實這兩者之間并沒有多大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