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項目減排量指標開發關鍵問題說明和工作流程
1、申報主體:申報CCER項目時,申報單位需和項目相關支持性文件上的單位名稱要一致,包括不限于核準文件等其他文件。
2、開發周期:項目從著手開發到最終實現
減排量簽發的最短時間周期要有8個月—12個月,一般項目前期開發時間大概1個月—2個月之間。
3、相關費用:CCER項目開發過程中,主要有三塊費用:
一是
第三方咨詢費用和協調管理費用,主要是指項目文件設計(PDD)、
節能量監測報告、相關文件填報,協助備案和核證等。
二是第三方項目審定費用(國家認可的審定機構,目前共9家),提交CCER項目的備案申請材料后,需經過審定程序,由審定機構出具審定報告后才能夠在國家發改委氣候司進行備案。
三是第三方減排量核證費用((國家認可的審定機構,目前共9家),提交項目的減排量備案申請材料后,由審定機構出具減排量核證報告后才能夠在最終完成備案。
4、業主需配合的工作:提供項目數據、信息、資料和文件,成立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協調與碳咨詢公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