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點三:發達國家承諾的資金問題怎么辦?
發達國家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應對氣候變化資金支持,既是《公約》的要求,也是發達國家自己曾作出的承諾。然而,目前來看,發達國家落實得并不好,每年提供的資金遠達不到承諾,有的國家甚至把對外援助資金包裝成應對氣候變化的支持資金。此外,發達國家的援助是否以公共資金為主也存在爭議。
解振華說,中國主張,發達國家必須兌現到2020年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支持的承諾,2020年后應在此基礎上擴大規模,繼續支持發展中國家提高能力。中國歡迎企業、基金會等不同渠道廣泛參與提供資金。
解振華表示,中國在今年9月宣布設立200億元人民幣的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幫助其他發展中國家提高減緩和適應的能力,特別是在多邊機制中融資的能力,這當之無愧地體現了中國的大國擔當。他強調,中國提供的資金和發達國家在性質上有根本不同,發達國家的資金是義務,是承諾,中國則是自愿的,體現了中國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