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協議定位:公約下的階段性成果
新的協議是替代公約還是在公約框架下的一個階段性成果?中國的觀點很明確,巴黎會議是整個應對氣候變化全球進程中的一個重要節點。這個會議的結果必須是在公約下,遵循公約的原則和框架,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各自能力的原則和公平原則,在大的原則之下的階段性的、里程碑式的結果。“我們不同意拋開公約另搞一套,這是我們不能夠接受的”,解振華說道。
在新的協議中,應堅持和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各自能力的原則,要考慮到各國的國情。目前沒有一個國家反對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這是非常好的一個現象。這寫進了去年的中美聯合聲明,也寫進了利馬決定。這是中美兩國在這個
問題上的貢獻。同時,堅持“兩分法”并不影響發展中國家做得更多,做得更好。中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中法聯合聲明中,在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能力建設和力度等方面,都體現了區分。“這是一個可取的方式”,解振華認為要以積極建設性的態度解決問題。
“我們的立場非常清楚,我們不追求中國贏,其他國家輸,我們希望大家可以共贏”,解振華指出大家應該同舟共濟、各盡所能、加強合作、合作共贏。
中國外文局氣候報道組 發自巴黎
(原標題:四大問題理清巴黎氣候大會談判焦點 需加強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