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為遭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長期以來高度重視氣候變化
問題,主動承擔相應責任,支持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積極參與國際對話,努力推動全球氣候談判。
中國是最早制定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的發展中國家。2007年6月,中國政府發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全面闡述了中國在2010年前應對氣候變化的對策。這不僅是中國第一部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
政策性文件,也是發展中國家在該領域的第一部國家方案。
2008年10月,中國政府發布《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白皮書,全面介紹中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成為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綱領性文件。
2009年11月,中國宣布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行動目標,并將其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
2013年11月,中國發布第一部專門針對適應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
2015年6月,中國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提交了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文件,提出到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等目標。這不僅是中國作為公約締約方的規定動作,也是為實現公約目標所能作出的最大努力。世界自然基金會等18個非政府組織發布的報告指出,中國的氣候變化行動目標已超過其“公平份額”。
中國還計劃于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并把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列入“十三五”發展規劃。
此外,在氣候治理方面,中國積極推進南南合作,向發展水平較為落后的國家和地區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2011年至2014年,中國政府累計安排2.7億元人民幣用于幫助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2014年9月,中國宣布從2015年開始將在原有基礎上把每年的“南南合作”資金支持翻一番,建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并將提供600萬美元支持聯合國秘書長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
2015年9月,中國宣布出資200億元人民幣建立“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用于支持其他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
多年來,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2014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已分別下降29.9%和33.8%。
目前,中國已成為世界
節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第一大國。2013年,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機裝機容量占全球24%,中國可再生能源領域已產生260萬個就業崗位,占全球該領域就業崗位總數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