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11月30日-12月11日,備受期待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一次締約國大會在法國巴黎召開。雖然此前發生在巴黎的恐怖襲擊事件給這次會議投下了陰影,但法國外長在恐怖事件發生后隨即宣布會議如期召開,既是對恐怖襲擊的有力回應,也展示了法國政府的決心和國際社會的共同期待。
當前,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具有獨特作用已成為國際共識,但由于各國的利益訴求、國情林情等存在差異以及林業本身的不確定性等因素,林業談判同樣存在分歧。那么,在這次巴黎氣候大會上,林業議題將重點圍繞哪些
問題展開磋商?《中國綠色時報》特邀專家撰文,為您一一道來。
根據會議安排,巴黎氣候大會開幕當日將首先召開領導人會議,參會國家領導人將闡述各自在應對氣候變化上的原則立場,為這次會議提供有力的政治指導和推動力。
巴黎氣候大會期間,林業議題主要是就2020年后如何繼續發揮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獨特作用進行磋商。
眾所周知,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獨特作用主要體現在:保護森林可減少森林破壞導致的
碳排放、可持續經營森林和造林可增加
碳匯、利用木材替代鋼材、
水泥等化石能源產品可減少碳排放,森林在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同時,還能起到保護生物多樣性、保持水土、凈化水質、凈化空氣、防風固沙、促進當地發展、提升農業、水利等適應氣候變化能力的作用,各國對此普遍認同,對于將林業相關內容納入新協議中有較大共識,并在目前案文的前言、減緩、透明度等部分得到了體現,但分歧也很明顯。主要表現在:是不是要將與森林相關的土地利用也納入到新協議中?要不要在2020年后延續2013年在華沙氣候大會上就“減少發展中國家毀林和森林退化排放和森林保育、可持續經營、增加碳匯的
政策機制”達成“華沙REDD+框架”,即發達國家要不要繼續為2020年后發展中國家實施保護和發展森林行動提供資金技術支持?要不要建立促進森林減緩和適應協同增效和森林可持續經營綜合機制并取代“華沙REDD+框架”?2020年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估算和報告行動結果林業減緩氣候變化相關行動是否應遵循相同技術規則等。因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如何
減排、如何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等問題上存在很大分歧,加上各國林情歷來就差別很大,要在巴黎氣候大會上就這些存在分歧的案文內容磋商達成一致,必須做出很大努力。
按照2011年南非德班氣候大會決定,巴黎氣候大會的主要任務是就2020年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制度安排達成一項涵蓋所有國家、具一定法律約束力的新協議。經過4年談判,目前各方已充分闡明了各自在新協議涉及的原則和減緩、適應、資金支持、技術轉讓、能力建設、透明度等關鍵要素上的立場,形成了一份供巴黎會議談判的案文,且160多個國家提交了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但因發達國家試圖拋開公約確定的“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主張2020年后所有國家不加區別地減排,各國減排行動需按一套規則接受國際評估,除小島嶼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外,大多數發展中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行動不應當和發達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掛鉤等,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相應主張和訴求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巴黎氣候大會就新協議達成一致的難度仍然相當大。
巴黎氣候大會期間的林業議題還涉及發達國家2013年-2020年執行《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時,如何核算林業等土地利用活動引起的碳排放或碳吸收等相關技術問題。締約國大會還將通過今年6月就發展中國家實施減少毀林和森林退化排放和森林保育、可持續經營森林、增加碳匯行動中所涉如何提供保護生物多樣性等相關信息、如何考慮相關的“非碳效益”等問題達成的3項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