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
應對氣候變化“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
作為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中國不僅將應對氣候變化視為應盡的國際義務,更作為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正如習近平主席所說:應對氣候變化“不是別人要我們做,而是我們自己要做”。
自2009年向國際社會宣布到2020年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以來,我國在
節能提高能效、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發展清潔能源、加強生態建設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強有力的
政策措施和行動,建立了相應的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和問責制度。通過艱苦努力,“十二五”規劃確定的節能和
碳強度目標已完成。我國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不但為全球做出了顯著貢獻,自身發展的質量和效益也得到較大提升。今年10月召開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確定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我們將努力實踐這一發展理念,主動承擔與自身國情、發展階段和實際能力相符的國際義務。中國政府已于今年上半年提交了應對氣候變化自主貢獻,提出了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
碳排放達到峰值并盡早達峰等一系列行動目標。中國將繼續堅定不移地將應對氣候變化融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和成就推進全球氣候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