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可能決定針對單一或幾個排放行業建設統一排放權交易體系
第二,中國可能決定針對單一或幾個排放行業建設統一排放權交易體系。建立一個針對電力與熱生產排放源的排放權交易體系是合理的選項,該行業約占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50%以上。針對電力行業能夠有效的限制受控排放源的數量,同時也可大幅的簡化配額分配、基準線界定、監測、報告及查核系統(MRV)、以及執法過程。中國可以借鑒其他針對電力行業的排放權交易體系(例如美國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RGGI以及美國酸雨項目)。行業針對性的項目可與美國目前推動的電廠減排項目相似。
第三種方案為,中國可選擇針對東部沿海地區建立包含多種行業的三大區域
市場,例如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渤海經濟圈。
對此,杜丹德解釋,上述三個區域2007年的國內生產總值約為當年全中國GDP的一半左右;2008年三地區的溫室氣體的排放量約占中國總排放量的48%。為鼓勵投資,區域項目能夠推動
ccers的發展,并納入不在覆蓋范圍內的西部欠發達省份,這樣的措施也與中國的西部大開發戰略相符合。
最后一種方案為,建立一個覆蓋多個行業的全國性市場。《
碳市場》解釋,與針對單一行業或區域體系相比較,這樣的排放權交易體系的施行和運作面臨較大程度的挑戰。但項目排放源、邊際控成本、以及發展的速率的多元化也可帶來許多單一性體系缺乏的益處,例如更多的成本節約、市場流動性和投資機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