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則思變:能源安全是“丹麥綠色發展”的初衷
20 世紀70 年代以前,丹麥93%的能源消費依賴進口,但1973 年爆發第一次世界石油危機后,油價漲幅達到3~4 倍。1979 年,第二次石油危機爆發,石油提價嚴重加大了丹麥國際收支赤字。在受到兩次能源危機重創,國民經濟面臨幾乎是滅頂之災的大背景下,丹麥朝野紛紛意識到能源安全的緊迫性,政府開始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減少對外和對傳統能源的依賴,在能源消費結構上,努力實現從“依賴型”向“自力型”轉變。
當今中國的能源
問題與近半個世紀前丹麥所面臨的挑戰非常相似。一方面,中國對傳統化石能源的依賴度到2020年預計達到85%;另一方面,中國的石油對外依存度是60%,天然氣是20%,根據國際能源署的預測,到2035年,這兩個數字將會達到80%和40%。隨著中國的城鎮化建設不斷加速,保證城市的能源供給安全已經迫在眉睫。
在如何找到能源安全長治久安的解決之道,我們從丹麥綠色發展轉型的成功經驗中,似乎尋見一些有益的啟示:從1980 年代至今,丹麥的經濟累計增長78%;能源消耗總量增長幾乎是零;二氧化碳氣體排放量降低了13%,實現了經濟發展和能源消耗脫鉤,證明提高GDP 和人民生活水平并不意味著消耗更多能源(詳見圖5)。目前,丹麥已經成為石油和天然氣的凈出口國,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特別是風力發電和生物質能熱電聯產應用,在歐盟成員國中處于領先地位。由于大量采用
節能技術和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丹麥在能源供應和溫室氣體
減排方面的各項指標普遍優于其他發達國家。迄今為止,丹麥能源自給率是156%,日本和美國分別為18%和71%;丹麥人均能耗為3.6 噸油當量,日本和美國分別為4 噸和7.7 噸。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丹麥為10.4 噸,日本和美國分別為9.4和19.7 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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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礎上,丹麥設定了新的目標:在2050 年之前建立一個完全擺脫對化石燃料依賴、并且不含核能的能源系統,這被稱為丹麥的“第二次能源革命”。為此,丹麥還設定了中期目標,擬于2035年首先在供電和供熱領域中,完全擺脫化石能源。歐盟設定的目標是到2020 年可再生能源占比達到20%,而丹麥已經提前在2011 年實現了這個目標,并計劃在2020 年將可再生能源在總能耗中的比例提高到50%,溫室氣體排放(以1990年為基準)降低40%。丹麥的綠色技術和產品的出口量占本國出口總量的百分比在歐盟15 國中位列第一。目前歐盟的能源
政策的諸多參考依據,均源于丹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