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碳排放權交易經驗教訓
美國的
碳排放權交易經驗證明,這種
減排手段經濟有效、潛力巨大。針對二氧化硫
排放權交易的酸雨項目,其成本不到最初預期的一半;42如前所述,美國環保署也估計它的成本還不到行政指令手段的一半。企業有多種方法減少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等常規污染物的排放,包括更換燃料、使用更清潔的燃料、鍋爐升級、安裝洗滌器和選擇性催化還原(SCR)等減排設備。此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碳排放的排放權交易說明,準確的源頭排放檢測和報告、簡潔的操作程序、排放和配額數據的透明度,果斷迅速的執法,都是項目成功的關鍵因素。
加州AB32項目也取得初步成功,促進了清潔能源領域的創新和能效領域的創業,還讓加州有了一筆資金,為執行布朗(Brown)州長選定的一系列倡議行動提供支持。RGGI項目也產生了一筆收入,已經用于10個州的能效和減排措施。
理想的情況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會驅動創新,它相當于一種價格系統,大幅提高了重污染技術的成本,同時為清潔解決方案開辟了新
市場。在實踐中,與其他監管手段相比,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對創新的具體影響不容易確定。美國二氧化硫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實踐表明,該體系的確促進了洗滌器技術等領域的創新,部分原因是它給企業提供了靈活的履約空間。此外,逐漸提高的排放標準很可能在促使
電力企業向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轉型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