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中美聯合發表《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中國將于2017年前建立全國
碳排放交易體系;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1)將于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巴黎召開;10月17日新聞聯播:今年以來國家大力實施資源稅、消費稅等稅制改革,探索和構建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綠色稅制”,從而起到倒逼企業轉型、經濟結構升級作用;巴黎氣候大會前最后一輪談判于10月19日開始,為期5天。對此我們點評如下:
對比歐洲及世界各地
碳交易制度建設及
減排經驗,我們認為建立全國范圍內的碳交易制度,用
市場化手段激勵企業參與減排是最有效的手段。歐盟從2005年開始建立了碳排放交易體系,在激勵企業減排,推動企業投資清潔能源及提高能效方面發揮了積極的正面作用。
在碳
排放權交易體系下,企業主要通過出售多余的排放配額或通過進行
節能減排以減少開支獲得盈利收入。由于當前世界碳排放配額交易市場價格均較為低迷,我們認為公司通過
節能減排所獲得的收益將是企業進行減排的主要動力。
根據歐洲碳交易制度經驗,我們認為征收碳排放費對不同行業會造成不同的影響。對能源行業有著基礎性影響,對于能源密集型(如
鋼鐵)行業則有著重大影響,而對于像葛蘭素史克這樣的相對輕資產行業的影響則相對較小。
投資建議:隨著2017年全國范圍的碳交易市場建立,我們認為環保細分子行業中,碳排放行業、生物質利用行業及節能行業及林業將是受益行業,對應個股為中電遠達、凱美特氣、天壕環境、神霧環保、金城股份、迪森股份、凱迪
電力、長青集團、天科股份、永安林業等公司會從中受益。
風險提示:
全國性市場推進進度不達預期
碳交易價格持續低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