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為了給各國決策者提供權威性的氣候變化科學信息,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和世界氣象組織(WMO)成立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
1991年2月正式啟動氣候變化公約談判,并在1992年5月9日形成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簡稱公約),設立了到2050年締約國溫室氣體
減排50%的遠期目標。
1994年3月21日《公約》生效,中國是該《公約》最早的10個締約方之一。
1997年12月,在《公約》基礎上的《京都議定書》正式通過,為發達國家規定了有法律約束力的量化減排指標,即在2008年至2012年間,需將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至少減少5.2%,沒有為發展中國家規定減排或限排指標。
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目前簽字同意的國家已經有141個,中國是其中之一。
除此之外,國際社會還先后制定了、《波恩協定》、《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劃》、《馬拉喀什協定》和《德里宣言》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這些文件在加強全球共識和減緩全球氣候變化的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我國是世界自然資源浪費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在59個接受調查的國家中排名第56位。另據統計,中國的能源使用效率僅為美國的26.9%,日本的11.5%。因此,推進
節能減排,可謂迫在眉睫。
2007年我國照明用電約2905億度,如裝置有50%采用節能燈具(按使用節電50%的中低端產品計算),每年至少可節電726億度,相當于新建2個三峽電站,可節約建設經費近1000億元,每年節約原電煤近1252萬噸,每年還可減少4632萬噸CO2排放。
我國自1996年開始實施綠色照明工程,盡管節能燈的節能效果明顯,但在國內的普及率還不到5%。據
市場調查數據顯示,市場上平均壽命為8000小時的優質節能燈的市場占有率僅為10%左右。
2007年4月25日國家發改委頒布《
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決定成立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由溫家寶總理任組長。
2007年11月23日國家批準了新的節能減排
政策,環保節能成為全國人民關注的焦點。
2007年12月13日,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了新的“首批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清單”,這也標志著我國正式實施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開始。
2008年1月22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高效照明產品推廣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將以財政補貼的方式每年推廣5000萬只節能燈,以引導更多消費者使用節能燈。2008年7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制定《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
2009年中央政府加大高效照明推廣力度,將節能燈推廣列入“十一五”中國十大節能重點工程之一。確定推廣節能燈1億只,比2008年擴大1倍,節能燈的推廣將適度向農村傾斜,使更多農村家庭用上高質量的節能燈,盡快改善照明條件。
2010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制定《各級地方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
在國家大力提倡“節能減排”的今天,隨著政策的宣傳落實執行,節能住宅大規模、大范圍的進行推廣,節能照明產品必將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保護環境、 減少空氣污染,從我做起,人人有責。讓天空多一點藍色,減少
碳排放,為地球降一點溫,讓自己和下一代擁有更健康綠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