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碳交易體系的發展及現狀
在《交易法》實施的第一階段,僅51家企業被納入交易體系,其排放規模占全國排放總規模的10%,且企業95%的排放配額由國家免費發放。由于經驗不足,碳市供給遠大于需求,價格幾乎降至零點,但這一階段的摸索為
碳排放配額的分配和
碳交易活動的監督、報告、審核等環節積累了重要的實踐經驗。
2008年與歐盟碳交易體系成功對接后,更多行業和企業被納入到交易體系中,并且將納入體系的氣體范圍擴大至氧化亞氮(N2O)。這一階段約有110-120家企業被納入交易體系,其排放規模覆蓋全國排放總規模的40%。挪威政府為體系內企業確立的排放總額上限為每年1500萬噸左右,其中免費分配的排放配額約為580噸,比例下降至39%,通過拍賣等方式有償出售的配額約為740萬噸,近50%(同期歐盟體系的拍賣比例約為10%)。并且,2008年以后被納入該體系的企業除經營“高效能熱電聯廠”外均不能得到免費排放配額。2009年歐元區陷入債務危機以來,歐洲各國經濟衰退,企業對于碳排放配額的需求銳減,但挪威整體經濟受到波及較小,內部碳交易體系并未出現配額過剩的現象。2010年,遵循歐洲經濟區—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協議,挪威將
航空業納入碳交易體系。
2013年以來,納入挪威碳交易體系的企業數量已達到140家,排放規模占全國總排放量的50%,甲烷(CH4)、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等溫室氣體陸續納入到體系中來。按照歐盟規定,進入第三階段后每年發放的
碳配額將以1.74%的速度遞減,而航空業的年排放限額為基準排放量(2004-2006年均排放量)的95%。企業將主要通過競拍的方式獲得碳配額,免費發放的配額將在2030年前徹底取消。
2014年,挪威全境溫室氣體排放量為538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4],其中配額企業的實際排放總量為2720萬噸,約占51%。油氣產業仍然是溫室氣體排放大戶,但排放量占全國總量的比重有所下降:2005年該領域排放量占全國總排放量的64%,2014年這一比重已下降至27 %。
減排較為明顯的是供熱業和制造業,2014年分別較1990年水平下降50%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