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預告《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兩草案,納管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排放源,預計全臺有272家公私場所符合標準,將可掌握8成以上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于今年7月1日公布實施,為確實掌握全臺溫室氣體排放情形,環保署參考國際作法,訂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規定應盤查、登錄的溫室氣體包含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全氟化碳及三氟化氮等。
環保署表示,首批納管對象以能源密集,及主要耗能產業等大規模排放源為主,包含
電力、
鋼鐵、
水泥、半導體、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及石油煉制等行業,另參照國際作法,石油
化工原料制造、人造纖維制造、紙漿、紙制品制造業等排放源,若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也須列管。
環保署表示,草案通過后,符合納管標準的排放源應于每年8月底前,上網登錄前一年度全廠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以便進行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