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氫氟碳化物(HFCs)對環境的影響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社會和行業共同關注的話題。HFCs廣泛用于冰箱、空調和工業領域。在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下,隨著臭氧消耗物質(ODS)正被逐步淘汰,作為替代品,HFCs作為替代物,其使用正在迅速增長。HFCs雖然不消耗臭氧層,但很多都是非常強效的溫室氣體。有機構預測,如果任其發展,到2050年,HFCs在全球二氧化
碳排放中所占比例將增至20%。這將給全球減緩氣候變化帶來重大挑戰。
《京都議定書》將HFCs納入受控溫室氣體中,并對發達國家提出了相關報告和
減排的要求。然而,《京都議定書》并沒有提出針對HFCs的具體限制措施,HFCs的消費量和排放量不會因此收到限制。
針對缺乏有效法律約束的狀況,為控制HFCs的生產和消費,發達國家采取了國際、國內
政策雙向推進的策略。
在國際層面,美國、歐盟等國家希望能將HFCs納入《蒙特利爾議定書》的淘汰管控目錄,同時推動建立有效的多邊合作機制。如2013年6月,奧巴馬總統與習近平主席就HFCs削減達成一致,提出美國和中國將攜手合作,與其他國家一道,通過包括《蒙特利爾議定書》在內的多邊合作形式,逐步減少HFCs的生產和消費。
但發展中國家擔心,把HFCs的管控機制從《京都議定書》轉移到《蒙特利爾議定書》,會削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國際氣候制度中的主渠道地位。管控渠道之爭的實質,是發展中國家對公約下“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捍衛。當前氣候談判正處于焦灼狀態,任何可能導致弱化公約主渠道、削弱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的動議,都可能引起發展中國家的高度警惕。就HFCs淘汰本身而言,
問題的核心在于,淘汰HFCs的成本應該由誰來承擔,如何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如何照顧發展中國家的關切,發達國家如何提供資金和技術方面的支持等。HFCs淘汰與氣候談判疊加在一起,無疑進一步增加了問題的復雜性和敏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