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屬性
盡管提出自主貢獻承諾目標被視為各締約方的國家自主行為,目前在《公約》體系下也并沒有確定的國際法律屬性,但就目前已經提交的貢獻看,其承諾
減排目標的法律屬性有所不同,所依據的法律
法規也有很大差異。
歐洲理事會(首腦會議)已于2014年10月就此
問題達成一致,歐盟委員會計劃在2015年~2016年將法案提交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進行表決,因此歐盟提出的貢獻有望得到法律的批準。瑞士和挪威業已將自主貢獻目標提交議會,有望得到批準。俄羅斯表示現行2020年減排目標是國內法案予以確認的,2030年貢獻也將擁有相同的法律屬性。
美國、墨西哥和加蓬貢獻的法律形式不明,在提交的自主貢獻信息中,3國都指出有多項國內法律和相應的規定,能夠保證其減排行動的落實和目標的實現。但根據既往經驗,美國國會不太可能通過一部法律來認可這一貢獻目標;而墨西哥已經于2012年通過了《氣候變化原則法》,有望對其做出必要的修訂,認可貢獻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