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要求,“建設現代林業,發展山區林特產品、生態旅游業和
碳匯林業”。碳匯林業作為一個新的概念,雖然首次出現在中央文件中,但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行動中,這個概念很早就被國際社會提出來了。
當前,全球正在發生著以變暖為特征的氣候變化。主要原因是工業革命以來,大規模燃燒化石能源和亂砍濫伐森林等人類活動,向大氣中過量排放了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的結果。為了防止氣候變暖對人類生存和生態系統造成不利影響,國際社會制定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強調人類應減少向大氣中排放溫室氣體并增加對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清除,以穩定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減緩氣候變化的速率,避免給人類和自然生態系統帶來不可逆轉的負面影響。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定義,將“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和機制”稱之為“碳匯”。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森林植物通過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氣,把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以生物量的形式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這個過程和機制實際上就是清除已排放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因此,森林具有碳匯功能。而且,通過植樹造林和森林保護等措施吸收固定二氧化碳,其成本要遠低于工業
減排。總而言之,以充分發揮森林的碳匯功能,降低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減緩氣候變暖為主要目的的林業活動,就泛稱為碳匯林業。
碳匯林業雖然和傳統林業有著密切聯系,但又是對傳統林業功能的進一步深化。碳匯林業的發展應包括以下幾層含義。
1.碳匯林業的發展,始終與氣候變化的國際國內
政策密切聯系,應符合國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要求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戰略。
2.碳匯林業實施過程中,不僅僅考慮碳匯積累量,還要充分考慮項目活動對提高森林生態系統的穩定性、適應性和整體服務功能,對進生物多樣性保護、流域保護和社區發展的貢獻,即碳匯林業追求森林的多種效益,同時,要促進公眾應對氣候變化和保護氣候意識的提高。
3.碳匯林業要對項目積累的碳匯進行計量和監測,以證明對緩解氣候變化產生真實的貢獻。因此要制定符合國際規則和中國林業實際的技術支撐體系。
4.碳匯林業發展要借助
市場機制和法律手段,通過碳匯貿易獲取收益,推動森林生態服務市場的發育,提高植樹造林的經濟效益,調動更多的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的林業行動。
根據以上理解,可將碳匯林業進一步概括為:遵循各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和可持續發展原則,以增加森林碳匯功能、減緩全球氣候變暖為目標,綜合運用市場、法律和行政手段,促進森林培育、森林保護和可持續經營的林業活動,提高森林生態系統整體固碳能力;同時,鼓勵企業、公民積極參與造林增匯活動,展示社會責任,提高公民應對氣候變化和保護氣候意識;充分發揮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功能和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雖然碳匯林業對大多數國人來講還是一個較新穎的名詞,但我國政府多年來重視森林植被恢復和保護,使我國成為全球人工林面積最多的國家。這實際上就是發展碳匯林業的舉措。中國多年來大規模植樹造林不僅提高了我國森林面積和蓄積量,也吸收固定了大量的二氧化碳。據專家估算:1980~2005年,我國通過持續不斷地開展植樹造林和森林管理活動,累計凈吸收二氧化碳46.8億噸,通過控制毀林,減少排放二氧化碳4.3億噸,兩項合計51.1億噸。全國森林凈吸收的二氧化碳,相當于同期工業排放總量的8%,對減緩全球氣候變暖作出了重要貢獻。
發展碳匯林業也作為重要措施納入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中。今后,我國將通過植樹造林,擴大森林面積;加強森林管理,提高現有林分質量;加大濕地和林地保護力度;發展與森林有關的生物質能源;預防森林火災、病蟲害;控制非法征占林地和亂砍濫伐等行為,進一步發展碳匯林業。在增強森林生態系統整體固碳能力,降低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減緩全球氣候變暖趨勢的同時,為國家氣候和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作出積極貢獻。(作者為國家林業局應對氣候變化與
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李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