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
ccer是一種相對于配額(政府分配或拍賣)基于項目層面的補充機制。2012年6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溫室氣體自愿
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通知指出,為實現中國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目標,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
市場,發揮市場機制在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方面的重要作用。
根據該通知,參與自愿減排的減排量需經國家主管部門在國家自愿減排交易登記簿進行登記備案,經備案的減排量稱為“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自愿減排項目減排量經備案后,在國家登記簿登記并在經備案的交易機構內交易。
據易碳家了解到,目前中國共有7個碳
排放權交易試點(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
深圳)允許使用CCER來抵消控排企業5%-10%的配額。目前北京已經實現三筆CCER交易,累計交易量11.1284萬噸,交易價格均在20元以上。
用CCER如何賣碳賺錢?
太陽能電站和風電場的收益遠遠不止于單純的發電量,它們都可以進入CCER
碳交易市場,增加效益和利潤。
一般情況下,參與CCER碳交易市場的收益計算如下:
項目收益:
1)每節約1kwh電,相當于減少CO2排放0.785千克;
2)價格以2015年5月6日價格為例,北京最高50.46元/噸,湖北最低27.22元/噸。以下計算按最低價格27元/噸計算。
50MW光伏 年利用小時數(按全國平均值算) 1400小時,年并網電量7000(萬kwh),首次投入最高20萬元,年收入是150萬元,年收益是130萬元,7年收益達到1030萬元;
15MW光伏年利用小時數(按全國平均值算) 1300小時,年并網電量1950(萬kwh),首次投入最高20萬元,年收入是41萬元,年收益是21萬元,7年收益達到267萬元;
10MW光伏年利用小時數(按全國平均值算) 1300小時,年并網電量1300(萬kwh),首次投入最高20萬元,年收入是28萬元,年收益是8萬元,7年收益達到176萬元;
周期:CCER項目開發周期一般為八個月至一年半,總投資不超過20萬元。每7年需要再投入約10萬元進行碳當量的核查。
說明: 以一個50MW光伏電站為例,年均發電量為7000萬kwh,每節約1kwh電,相當于減少CO2排放0.785千克,因此每年的減排量在0.785kg/kwh×7000萬kwh=5.495萬噸二氧化碳,按照市場價格(以2015年5月6日價格為例,北京最高50.46元/噸,湖北最低27.22元/噸),計算得到一個50MW光伏一年的碳排放毛收入在150萬~277萬之間。
哪些項目適合做CCER?
如何你正在為之拼命奮斗的太陽能電站或者風電場滿足以下條件,還是趕緊去做個CCER項目吧,賣碳的收入絕對會帶給你意想不到的驚喜!如果您拿捏不準自己的項目的話可以電話13001194286進行咨詢。
CCER項目評價模型:
篩除已經申請CCER的項目
參考目前已完成公示的CCER項目信息表。
總裝機容量10MW以上的地面電站項目均具有開發可行性10MW以上項目在技術上均具有開發可行性,但10MW以下的項目不具有開發CCER的經濟性。
優先選擇還未核準/備案的項目CCER項目,要求在項目實施前期準備階段就將減排收益納入決策考慮之中,因此,優先考慮已經開始或完成可行性研究,還未報批或尚未拿到核準或備案文件的項目。
優先選擇2013年1月1日之后運行發電的項目(包括仍在建設中的項目)根據七個試點發布的相關CCER使用
政策,2012年之前產生的CCER多數不被允許使用,因此項目投產在2013年1月1日后的項目優先考慮。2012年及之前投產的項目也可以舍棄部分減排量進行開發。
項目投資水平
QQ20150626-11
年利用小時數 >1400h 1100~1400 <1100h
單位裝機投資 ≥11元/W ≥10元/W ≥9元/W
核準文件/備案文件內容
其它在核準文件或備案文件中項目總投資、發電量(或發電小時數)沒有同時出現的或者措辭不是特別嚴格的優先。
其它
其它篩掉的項目可以具體項目具體分析,如具有開發CCER可行性再做開發決策。
上述篩選標準僅考慮了平均水平,由于各個項目,均有各自特點,因此在篩選過程中可酌情放寬投資水平的限制。根據以上篩選要求,對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統中光伏項目進行篩選和排除,確定單個項目裝機在10MW以上的潛在CCER項目約500個,總容量為15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