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事求是改革創新 理性協調融合發展
環境保護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司長 郭承站
核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輻射環境安全是生態環境安全的重要內容。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保障生態環境和輻射環境“兩個安全”是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共同使命。
我國現有核電機組52臺,研究堆和臨界裝置19座,核燃料循環設施10座,在用放射源12萬多枚,射線裝置近13萬臺(套)。30多年來,核與輻射安全取得了良好業績,獲得了國際社會的好評。這些成績得益于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得益于環境保護部黨組的堅強領導;得益于各省(市)環保廳局長的認真負責和全系統同志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十個堅持”的實踐探索和“嚴慎細實”的工作作風。
“十三五”環境管理改革與創新在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都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話題。陳吉寧部長強調,要處理好傳承與創新的關系,要充分繼承一代代環保人積淀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寶貴經驗,針對發展中的新
問題新挑戰,不斷解放思想,推動工作創新。我的理解是,改革創新的實質就是在全面繼承弘揚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把以前沒有做好的事情做好,把以前做好的事情做得更好,與時俱進,持續創新。這也是核與輻射安全監管30年堅持的基本理念。
自1984年國家核安全局成立以來,我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經歷了“起步探索、整合提高、快速發展”3個階段,建立了一套立足國情、接軌國際的監管體制和
法規標準體系,培育了一支信念堅定、素質過硬、執法嚴格的監管隊伍,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十個堅持”的實踐經驗。“堅持文化引領、堅持依法行政、堅持依靠機制、堅持接軌國際、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從嚴管理、堅持持續創新、堅持夯實基礎、堅持團結協作和堅持從我做起”的“十個堅持”是中國特色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的探索實踐和經驗總結。
我國是世界核能與核技術利用事業發展大國,核電在建機組最多、發展最快。核電發展和“走出去”戰略、核安全觀與核安全
政策使我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邁入由大國向強國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機遇和挑戰并存。一是黨中央、國務院更加重視核安全;二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落實依法治國的新要求,實現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目標指明了方向;三是深化改革、科技創新為全面提高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技術和能力提供了動力;四是各級政府和社會公眾更加關注核與輻射安全。在看到機遇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同時面臨著“發展快、任務重、要求高、風險大、能力缺、社會接受度低”等6方面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
面對新機遇、新挑戰,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的總體思路是瞄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目標,科學統籌“十三五”規劃,全面夯實核安全監管大廈“四塊基石、八項支撐”,著重法治和能力建設,確保核與輻射安全。
要全面總結評估“十二五”規劃的實施情況,科學制定“十三五”規劃,使“十三五”規劃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國家發展戰略,符合行業發展需求,符合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實際,銜接環境保護規劃,接軌國際合作,目標明確,責任落實。
要全面夯實核安全大廈的“四塊基石、八項支撐”。四塊基石包括:一是法規制度,加快《核安全法》立法進程,完善法規標準體系;二是機構隊伍,加強機關、監督站和技術支持單位“三位一體”的機構隊伍建設和各級地方政府輻射環境監管隊伍建設,強化基層監管一線人員的培訓,全面提升全國監管隊伍整體水平;三是技術能力,盡快建成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技術研發基地,為科技創新和能力提升提供平臺、夯實基礎;四是精神文化,大力弘揚“核安全精神”,強化監管隊伍忠誠、干凈、擔當意識,加強行業和全社會核安全文化培育,提升全社會對核能、核安全的理解和認知水平。
八項支撐包括:一是審評許可,規范優化18項行政許可,依法從嚴審評許可,固化審評許可機制,提高審評許可效率;二是監督執法,提高依法監督執法能力,依法開展日常、專項和綜合監督檢查,涉及中央事權的核設施等監管對象,由國家核安全局統一從嚴開展監督、檢查和執法,涉及到地方事權的核技術利用、電磁、伴生礦、放射性物品
運輸等監管對象,尤其是在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地方環保部門應加大關注、落實責任、強化分級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三是輻射監測,全面加強輻射監測網絡和能力建設,完善常規、應急和監督性監測體系,及時發布監測數據;四是事故應急,完善應急預案,培養應急意識,加快國家核應急救援隊和地方應急能力建設,加強應急培訓,開展應急演練,完善應急救援機制,全面提升核與輻射應急水平;五是經驗反饋,健全經驗反饋管理體系,搭建信息反饋平臺,健全國家核安全局經驗反饋體制機制;六是技術研發,制定政策研究、技術研發的規劃計劃,培育科研隊伍,保障科研投入,推動技術創新,加快成果轉化;七是公眾溝通,加強頂層設計,構建“中央督導、地方政府主導、企業作為、公眾參與”的公眾溝通機制,發布公共宣傳方案,推進核與輻射安全公眾溝通機制化、規范化、常態化;八是國際合作,瞄準國際前沿,跟蹤國際形勢,借鑒先進經驗,提升國際化監管水平,保障在建和運行核設施安全,支撐核電走出去。
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與環境保護同呼吸、共命運,使命相同、目標一致。“十個堅持”是30年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的實踐探索,“四塊基石、八項支撐”是“十三五”以及中長期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的總體思路,“安全第一、質量第一”是一貫堅持的根本方針,“嚴慎細實”是始終倡導的工作作風。我們必須在“四個全面”和“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中,準確定位核安全,把輻射安全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深度融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實事求是”的理論精髓,貫徹習總書記提出的“理性、協調、并進”的核安全觀,落實“三嚴三實”的作風要求,遵照陳吉寧部長最新強調的處理好“傳承與創新、依法行政與體制改革、總量與質量、中央與地方”四個關系和環境管理“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
市場化、信息化”的“五化”要求,用“融合發展”的思路整合資源、匯聚力量、破解
難題,努力構建核安全監管大廈,推進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