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國家發改委印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落實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建設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發改氣候[2015]1024號),要求切實提升各地方主管部門對建立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緊迫感和重要性的認識,推動各地方主管部門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扎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順利啟動。
通知還向各地方主管部門提出了七項具體工作任務,包括: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權交易工作機制;參與確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企業名單;為研究制定碳排放權交易總量設定與配額分配方案提供支持;加快碳排放權交易核查體系的建設;深入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能力建設培訓;切實加強對碳排放權交易的宣傳力度;做好試點與全國市場的銜接。
其中,通知要求各地方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開展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的通知》(發改氣候〔2014〕63號)的要求,根據發改委印發的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抓緊開展重點企事業單位2011-2014年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工作,重點針對
電力(發電、電網)、
鋼鐵、
有色(電解鋁、鎂冶煉)、
建材(
水泥、平板
玻璃、
陶瓷)、
化工、
航空等六大行業的企業,安排
第三方核查機構對數據進行核查,聯合統計部門對數據進行核實,確保保送數據的質量,2015年8月底之前將匯總數據保送到國家發改委。
通知還提到,國家發改委將制定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第三方核查機構的管理辦法和核查指南,建立完善的核查體系,規范第三方核查工作;并鼓勵各地方主管部門著力培育具備基礎的第三方核查機構。
根據相關工作計劃,全國
碳市場計劃在2016年底或者2017年初啟動。國家發改委已于去年12月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并研究起草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草案)》,將盡快提交國務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