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是一張旨在結束全球貧困、為所有人構建尊嚴生活且不讓一個人被落下的路線圖,其中包含了17項綜合的、相互關聯、不可分割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世界領導人將于9月召開的聯合國峰會上正式批準2030年全球可持續發展議程。
在世界各地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
消除饑餓、實現糧食安全、改善營養、促進可持續農業
確保健康的生活方式、促進各年齡段所有人的福祉
確保包容性和公平的優質教育,為全民提供終身學習機會
實現性別平等,增強所有婦女和女童的權能
確保為所有人提供并以可持續方式管理水和衛生系統
確保人人獲得負擔得起、可靠和可持續的現代能源
促進持久、包容和可持續的經濟增長,促進實現充分和生產性就業及人人享有有體面的工作
建設有復原力的基礎設施、促進包容與可持續的產業化、推動創新
減少國家內部和國家之間的不平等
建設包容、安全、有復原力和可持續的城市和人類住區
確保可持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
采取緊急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及其影響
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海洋和海洋資源促進可持續發展
保護、恢復和促進可持續利用陸地生態系統、可持續管理森林、防治荒漠化、制止和扭轉土地退化現象、遏制生物多樣性的喪失
促進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和平和包容性社會、為所有人提供訴諸司法的機會、在各級建立有效、問責和包容的制度
加強實施手段、重振可持續發展全球伙伴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