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約談、掛牌督辦 排污企業“有錢也不能任性”
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即將面臨主要污染物總量
減排核查核算的“大考”。
海南省將如何打好這場減排攻堅戰?
據悉,今年上半年以來,新組建并運轉的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采取了一系列硬措施,發揮了環境保護監管的“鋼牙利齒”作用。
5月11日上午,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組織召開了主要污染物減排和大氣污染防治約談會,對澄邁縣、瓊海市、臨高縣、三亞市、萬寧市等5個市(縣)政府,以及海南威立雅水務、中航特玻、金海漿紙等3家重點排污企業進行集中約談。
5月27日上午,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組織召開全省打擊典型水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媒體通氣會。對白沙、昌江、臨高、定安4個縣的5宗典型排放水污染物違法企業進行掛牌督辦。
海南省認識到,除了提高違法成本外,還應該加強信息公開以及曝光力度。所以,無論是約談還是掛牌督辦,海南省均邀請新聞媒體參會報道。
海南省生態環保廳副廳長毛東利在打擊典型水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會議上表示,希望媒體能跟蹤報道和監督,形成凝聚正能量的輿論導向;希望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監督,并提出打擊水環境違法行為的意見和建議,形成政府、企業、媒體和社會公眾維護水環境的共同責任與合力。
對于如何采取剛性措施進行后續監督,毛東利指出,對掛牌督辦、違法違規的典型企業,將重點督辦實施行政處罰、按日連續計罰、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查封、扣押、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等措施,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并通過媒體或網站向社會公開違法案件情況,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這些硬措施均是讓企業直面環保壓力、履行社會責任和環保責任的有力方式。這也意味著,對于排污企業來說,履行環境責任“有錢也不能任性”。
記者在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監察總隊獲悉,為加強環境執法監察工作,目前海南省已經開展了環境保護大檢查活動。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立案查處60宗建設項目環境違法案件,責令13家單位停止建設,責令37家單位停止生產。此外,在打擊典型水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中,查處各類排放水污染物違法企業136家。目前,已對76家違法企業下達處罰決定書,處罰金額共計304.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