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世紀20年代,法國科學家Jean.Fouxier 就發現自然溫室效應,并進一步論證這一效應對生物生存的重要性,認為自然溫室效應是地球能量系統平衡的重要組成部分。至19世紀未,天才的瑞典科學家阿倫紐斯(Svante Arrhenius),又提出了人為溫室效應的可能性,認為礦物燃料燃燒過程中所排放的CO2(二氧化碳),將使大氣中的CO2 濃度提高,會帶來氣候變暖
問題,即每當大氣中CO2濃度增加1倍時,氣溫會上升4-6℃(DST-SUU,1996)。在尚無復擁拇篤-環流模型的情況下,阿氏的這一斷言或許只能稱之為“假稅”。但在其后的近百年間,雖然曾有反復,如在相當一段時間,人們認為供業生產所產生的氣溶膠會致使氣候變冷,氣候變暖問題并不太為人所關注。直到70年代未,氣候變暖問題才重又引起重視。而至1985年,在一次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世界氣象組織(WMO)祖國際科學聯盟理事會(ICSU)共同召開的國際會議上,對溫室氣體濃度增加將引致全球平均溫度上升的觀點得到基本接受,并成為國際社會的熱點之一。
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IPCC)的第二次評估報告稱,溫室氣體,如CO2、 CH4(甲烷)和N2O(氧化亞氮),在大氣中的濃度從18世紀的工業化時代以來,已經有了很大的增加。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類活動,主要是礦物燃料的使用、土地使用的變化和農業造成的。溫室氣體濃度的增加導致了大氣和地球表面的變暖。自19世紀末以來,全球平均地面溫度上升了0.3-0.6℃;在過去的100年中,全球海平面也相應上升了10-25厘米(IPCC,1995)。倘若不采取相應舉措。讓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濃度仍按目前的速度增加,再過50-100年,全球平均氣溫將升高2-3℃,海平面將上升30-100厘米,從而使人類所賴以生存的生態和社會經濟系統受到極大的危害。尤其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其形勢顯然更為嚴峻。人類只有一個地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已成為當今國際社會所面臨的一個刻不容緩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