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門將環保、
節能、低碳作為投融資決策的考慮依據,通過金融產品和服務來推動經濟社會和金融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從當前國際金融界實踐來看,“綠色金融”涵蓋了以下兩方面的內容:一是為有利于環保的企業提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這類金融產品如“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等,大都采納赤道原則的標準。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制定于2003年6月,是由花旗集團、荷蘭銀行、巴克萊銀行等國際性銀行機構共同制定的一套非強制、自愿性準則,以保證金融機構在其項目融資業務中充分考慮到社會和環境
問題。二是利用金融
市場及金融衍生工具來限制溫室氣體排放,表現為
碳交易市場與
碳金融產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