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我國工業污染源治理投資的增長速度及其所占環保投資的比重遠遠低于城市環境基礎設施投資和建設項目“三同時”投資,是環境治理的重要隱患。進入 21 世紀,全球環保產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逐漸成為支撐產業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并成為許多國家調整產業結構的重要目標和關鍵。美國、日本和歐盟的環保產業成為全球環保
市場的主要力量。
環保產業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環保設備(產品) 生產與經營,包括水污染治理設備、大氣污染治理設備、固體廢棄物處理設備、噪音控制設備、放射性與電磁波污染防護設備、環保監測分析儀器、環保藥劑等的生產經營;二是資源綜合利用,指利用廢棄資源回收的各種產品,廢渣綜合利用"廢液 (水) 綜合利用"廢氣綜合利用和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等;三是環境服務,指為環境保護提供技術"管理與工程設計和施工等各種服務。
我國環保產業目前發展水平較低,絕大多數環保企業技術力量相當薄弱,從我國環境污染治理的需求出發,積極學習和探索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先進經驗,為環保產業的發展壯大"環保產品的開發研究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促進環保產業規模的擴大以及環保產業技術水平的提高。
優化環保投資的使用方向
適當調整環保投資的重心。環境保護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事業,要平衡環保投資使用的各個方向,有重點但不偏向任何一方!多年來,我國工業污染源治理投資的增長速度及其所占環保投資的比重遠遠低于城市環境基礎設施投資和建設項目“三同時”投資,是環境治理的重要隱患。建議環保資金的投向應向工業污染源治理方面傾斜,尤其是對于重工業企業的工業污染方面的專項資金撥付,同時加強和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方面的資金投入。另外,大力實施清潔生產"清潔技術,促進企業從產品開發"原料選擇“工藝設計”技術進步和生產管理等諸多環節著手,把工業污染盡可能消除在生產之前和之中,逐步實現“末端治理”向“源頭治理”及“全過程治理”的轉移。
調整環保預算項目,健全投資決策的可行性論證。調整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統計口徑,應將城市供熱、燃氣、園林綠化等其中與市容環境不相關的投資部分剔除掉,增加如醫療廢棄物處置、危險廢物處置等對環境污染有直接影響的內容,同時增加環保設施運行費用項目,以保證環保設施高效運轉,擠出環保投資中不合理的“水分”;增強事前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尤其是園林綠化方面,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使得投資方案具備可行性和務實性,嘗試推行城市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的企業化運作等方式,保證環保資金有條不紊的高效運行。提高環保投資的使用效益(1) 完善有關環保的法律
法規體系。在目前已有的 《環境保護法》 、《大氣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排污權交易法規、公眾環保消費法律法規、與環保投融資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確保社會資本參與環保領域的法律法規等,同時培養一大批素質好、執法山的人才隊伍,保證環保投資工作的順利進行。
建立環保開支賬戶,實行專款專用。將環境保護提升到教育“科技”工業同樣重要的地位,加強對環保投入和支出的核算,環保開支賬戶的范圍可以包括發生在污染治理和控制“環境監視”環境評價和環境審計等方面的費用,環保開支賬戶能夠清楚地顯示與環保有關的資金使用的來龍去脈,避免不合理的擠占和挪用。
提高環保設施的技術含量。增加環保技術與設備開發升級方面的投入,加快環保技術的研發進程,尤其要增加對新藥劑"新材料的資金投入,加強對環保新設備新項目的檢驗及推廣工作,積極推廣污染防治的核心科技,更要培養研發新設備的專業技術人才,提高環保設施的技術含量。
構建環保投資與經濟增長的雙聯動機制
加大環保投資的財政投入力度,完善政府環保投資預算編制。環境保護的公共物品屬性決定了政府進行宏觀調控的必要性,政府在環保投入中需做好引導作用,將增加“環保投入”作為環保法重要的修改內容,做實“環境保護”科目,加快建立統一的環境財政體系,建立長期穩定的環保經費增長機制,構建環保支出與 GDP"財政收入增長的雙聯動機制:規定當年政府新增財力主要向環保投資傾斜,規定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的環保資金要高于同期財政總收入的增長幅度,規定環保支出應占國內生產總值或財政總支出的一定比例等,以保證政府對環保投入的剛性需求,來確保環保投資良性"持續增長的有效渠道。
改革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稅費制度。目前排污收費制度運行中出現的
問題較多,主要有征收標準偏低,很多企業寧可繳納排污費也不進行治污;征收范圍偏小,只是對污染排放超標的企業進行征收,很多污染項目如城市噪音"生活污水等方面并沒有涵蓋;部分地區存在對排污費擠占"截留的現象等等,因此對排污收費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首先,適當擴大排污費的征收覆蓋面,實現由超標排放付費到”誰污染誰付費”的轉變;其次,提高排污費的收費標準,使得排污費用遠遠高于環境治理費用,達到控制并預防環境污染的目的;再次,改變污染費以補貼形式還給企業的做法,將所有資金上繳由政府統一支配,再以預算的形式統一調配,避免污染費用擠占截留現象的出現;最后,給予治污設施加速折舊以及土地、用電價格優惠,對治污企業實行稅前還貸還債,延長企業還款期"降低貸款利率以及實行稅收優惠,逐步推行碳稅"城市垃圾稅"水污染稅等環境稅,完善我國稅收體系,推動環保投資和經濟增長的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