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環(huán)境委員米格爾.阿里亞斯.卡涅特(Miguel Arias Canete)。
據《衛(wèi)報》報道歐盟各國環(huán)境部門領導人為聯合國氣候談判會議起草的立場聲明顯示,歐盟各成員國正欲尋求達成一項規(guī)模宏大、持續(xù)期長并具有法定約束力的協議,從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
今年12月巴黎聯合國氣候談判會議召開前,歐盟環(huán)境部長們將于9月18日在布魯塞爾預先舉行會議,以達成共同立場,目前外交人員已經草擬完相關文案。
據路透社獲悉的立場聲明草案,聲明稱巴黎氣候協議必須“具有法律約束力,這樣才能確保表達最強烈的政治意愿,并提供可預測性及持久性。”草案呼吁每五年展開一次審核評估,借以確保氣候上升幅度限定在2攝氏度以內。
歐盟環(huán)境部長們將承諾,投入更多資金幫助應對氣候變化影響,但有關進一步推動氣候融資的細節(jié)將留給10月份的歐盟財長會議去決定。歐盟
碳排放量占全球總量約10%,歐洲已承諾在2030年前,將碳排放量至少限制在1990年水平的40%。發(fā)展中國家表示,資金是簽署新協議的必要條件。
草案稱,國際海事組織和國際民用
航空組織應在2016年為國際船運及航運界制定有效的碳排放目標。(謝璿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