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法制辦發布了《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7月9日前。據分析,這部法律今年年底可能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即使一切順利環保稅也可能要到2017年才會開征。不管怎樣,這部醞釀近十年之久的重要法律已進入出臺倒計時。
中國現行稅制中,雖然一些稅種如消費稅、資源稅和車船稅等涉及了環境保護內容,但制度設計著重于環保資金的籌集和對企業排污行為的末端治理,不能象稅收那樣發揮對企業行為的事前導引作用,因而效果差強人意。可以說,征收環境稅無疑將促進企業
節能減排,主動保護與改善環境。
目前國際上的環境稅,大致包括碳稅、硫稅、水污染稅、噪聲稅、固體廢物稅等五種。美國多年來堅持環保稅收
政策,雖然汽車數量不斷增加,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比上世紀70年代減少了80%,空氣質量得到很大改善,這給中國以啟示。但中國加快環保稅立法,不僅是借鑒發達國家尤其是歐洲國家的經驗,同時也是特殊國情所決定。
過去向企業征收的排污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屬于法定稅收,這使得征收過程易受地方保護主義的干預,往往造成排污費收取標準不能嚴格按監測數據進行。
雖說排污費專項收入、入地方國庫,支出也是專項安排環保項目,但征收的錢是否足額用在了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上,是否被地方政府和部門截留、挪用,顯然要打一個大問號。這就要求出臺專門性稅種,降低排污費收取中的過大自由裁量權,既讓污染者付出更多代價,也讓稅收能夠用于污染治理。
對于能源企業,開征環境保護稅可能對生產經營影響較大。其一,能源企業本來是污染大戶,火電、煤炭、采礦、
化工、
石化都被列入“重點監控(排污)納稅人”之列,國家對重點監控(排污)納稅人實行自動監控。
加之應稅污染物的計量方法、計稅標準和方法都作了明確規定,稅收征繳更剛性,行政部門自由裁量權小了,這決定了能源企業過往通過討價還價少付排污費的那一套“公關”策略失效,繳稅可能比過去污染排放費大幅增加,甚至因超標而受加倍處罰的可能性也增大,環境成本因此會增大。
環保稅的應稅污染物主要是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工業噪聲等4類,4大類中又分了很多小類,幾乎囊括了能源企業排放的全部污染物。不致每一種污染物都要繳稅,但在剛性的環境稅征繳政策環境下,其嚴重污染所納的稅帶來巨大的成本負擔,定將對生產經營產生很大壓力。環境保護稅法走來,能源行業將面臨更大壓力,能源企業宜早思應對之策。
我國推進財稅體制的深度改革,也要求堅持稅收法定原則,立法先行,逐步推進費改稅,而當前石油煤炭等主要能源價格處于低位,通脹壓力也較小,開征環境保護稅帶來的企業運行成本上升,對宏觀層面整體經濟運行的影響也不大,在環境
問題凸顯的背景下,企業和民眾對出臺保護環境措施也更容易接受,這為加快環境稅立法,盡快推進環境稅改革提供了有利時機。
環保稅征求意見稿從表面上看是費改稅,對相關企業來說是不同名目的繳費。但是,環保稅要起到“倒逼”企業加大技改投入,開發清潔生產技術,淘汰落后產能的作用。
從長遠的預期來看,開征環保稅,無論是對企業還是消費者個人都會是利好,環境污染減少了,企業技術提升了,能耗更低了,這些才是環保稅所要達到的終極目標。未來環保仍是企業面臨的重要課題,
節能減排、低碳環保將成為企業社會責任中最為重要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