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6-16 21:56 來源: 水晶碳投
6月15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發布了“關于修改交易規則的通知”。
根據通知,在上海碳排放交易實行的漲跌幅限制制度中,漲跌幅比例由原來的30%,調整為10%;碳排放配額(SHEA)的漲跌停板幅度由上一交易日收盤價的±30%,調整至±10%。
對大額協議轉讓,通知規定,單筆買賣申報超過50萬噸(含50萬噸)的交易成交價格由交易雙方自行協商確定。
通知原文如下: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關于修改交易規則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5-06-15 |
各有關單位, 根據滬發改環資[2015]97號文,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現對《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規則》及相關業務規則個別條款進行修改,具體內容如下: 一、《交易規則》第三十七條,將原“協議轉讓交易的成交價格由交易雙方在當日收盤價的±30%之間協商確定”,修訂為“協議轉讓交易中,單筆買賣申報不超過50萬噸的交易成交價格由交易雙方在當日收盤價的±30%之間協商確定,單筆買賣申報超過50萬噸(含50萬噸)的交易成交價格由交易雙方自行協商確定”。 二、《交易規則》第四十八條,將原“碳排放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制度,漲跌幅比例為30%”,修訂為“碳排放掛牌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制度,漲跌幅比例為10%”。 三、《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四條,將原“碳排放配額(SHEA)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收盤價的±30%”,修訂為“碳排放配額(SHEA)掛牌交易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收盤價的±10% 交易規則及相關業務規則修訂自2015年6月16日起執行,特此公告。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2015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