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一是加強立法建設。實施碳
排放權交易必須立法先行。2014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今年將繼續與國務院法制辦銜接,爭取盡早出臺國務院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同時啟動研究制定相關配套細則。
二是抓好碳排放權交易頂層設計。確定合理的交易總量和配額分配方案是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順利運行的關鍵,也是難點所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組織研究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覆蓋范圍、交易主體、溫室氣體種類,合理確定排放總量和統一的碳排放配額分配具體方法,盡可能做到公平、可行。
三是做好
碳市場基礎支撐體系建設。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順利運行離不開必要的基礎支撐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著力推進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和盤查工作,推動出臺
第三方核查機構的管理辦法和核查規則,建設運行
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組織制定市場交易細則,建立健全監管制度,逐步充實市場交易品種,完善市場交易模式。
四是持續深入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能力建設。從試點經驗看,國家組織開展了大量能力建設活動,為試點省市建立管理和技術支撐隊伍,順利啟動交易發揮了重要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全國范圍內,面向不同的參與方,繼續深入開展多層次、大面積、針對性強的各類國內外培訓活動,建立長效人才培養機制,切實提高地方管理部門能力,為碳市場提供高質量的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