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
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舉行簽約儀式,成功將山西環境能源交易所納入旗下。這不僅是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完善交易功能的戰略性舉措,更標志著我省
碳排放交易
市場體系建設走出關鍵一步。
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是我省唯一的地方金融控股集團——山西國信投資集團的子公司,是我省集物權、股權、債權、知識產權等各類權益交易服務為一體的綜合產權要素平臺,管理資產326億元,累計盤活資產487.81億元。山西環境能源交易所成立于2012年,是服務全省、面向全國的國際化綜合性的環境能源權益交易市場平臺,主要從事組織
節能減排、環境保護與能源領域中的各類技術產權、減排權益、環境保護和節能及能源利用權益等綜合性交易。
據了解,碳排放交易是在
政策法律強制下,企業為了達到減排目標,相互間進行減排量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目前,我省的碳排放系數全國最高,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8倍。為此,省政府在“十二五”規劃中將節能環保、新能源作為重要的發展領域,探索開展碳排放交易,爭取國家將山西納入碳排放交易試點,推動成立碳排放交易機構被列為重點轉型綜改事項。
收購山西環境能源交易所,是山西國信投資集團加快實施“一體兩翼”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有益于我省要素市場的發展和完善,體現了要素市場系統化、規范化、集約化、綜合化發展趨勢。新的山西環境能源交易所將大力開展顧問、策劃、培訓服務,增加中介服務和交易服務品種,如
碳中和服務、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技術及設備交易、環境類股權資產交易、節能量交易、自愿減排量流轉等,把行政推動和市場調節有機結合起來,積極引導企業主動參與
碳交易,積極有序推進碳交易市場形成,為我省“六大發展”助力。
我國碳交易市場現狀
1997年12月,《京都議定書》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補充條款制定,建立起了國際碳排放交易的框架,具有法律約束力,于2005年2月生效。根據規定,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2020年以前沒有強制減排義務,可參與項目減排量信用的交易,主要是
CDM項目的交易;在國內,主要交易產品為地方配額和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碳排放交易機構多以綜合性的環境能源權益交易機構出現,業務范圍還包括排污權、節能量、
節能減排相關知識產權、實物資產、行業及項目投融資等內容。
2011年10月底,國家發改委批準在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
深圳7省市開展碳
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目前,7個試點省市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已全部啟動。配額總量合計約每年12億噸二氧化碳,覆蓋20多個行業及2000余家企業、事業單位。截至2014年11月底,各地區合計交易量約為1444萬噸二氧化碳,交易額約5.39億元人民幣,地方配額月均價格為24-80元。
2014年12月,國家發改委頒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具體解釋和規定了配額管理、排放交易、核查與配額清繳、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幾個部分。同時,《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要求,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