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建造(DB)模式--光伏電站開發模式
即設計-建造模式(Design And Build),在國際上也稱交鑰匙模式(Turn-Key-Operate)。在中國稱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Design-Construction)。是在項目原則確定之后,業主選定一家公司負責項目的設計和施工。這種方式在投標和訂立合同時是以總價合同為基礎的。設計-建造總承包商對整個項目的成本負責,他首先選擇一家咨詢設計公司進行設計,然后采用競爭性招標方式選擇分包商,當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設計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避免了設計和施工的矛盾,可顯著降低項目的成本和縮短工期。然而,業主關心的重點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實施。同時,在選定承包商時,把設計方案的優劣作為主要的評標因素,可保證業主得到高質量的工程項目。
1、優點
業主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項目規劃直至驗收,減少了協調的時間和費用;承包商可在參與初期將其材料、施工方法、結構、價格和
市場等知識和經驗融入設計中;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價。國外經驗證明:實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價10%左右;有利于進度控制,縮短工期;風險責任單一。
從總體來說,建設項目的合同關系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關系,業主的責任是按合同規定的方式付款,總承包商的責任是按時提供業主所需的產品,總承包商對于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負有全部的責任。
2、缺點
業主對最終設計和細節控制能力較低:承包商的設計對工程經濟性有很大影響,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擔了更大的風險;建筑質量控制主要取決于業主招標時功能描述書的質量,而且總承包商的水平對設計質量有較大影響;出現時間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
法規約束,沒有專門的險種;交付方式操作復雜,競爭性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