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教授段茂盛在研討會上說,“盡管這個
問題還在研究當中,但按照去年年底國家發改委公布的《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在全國一盤棋的大框架下,地方仍可以有一定的自選動作?!?/div>
具體而言,重點排放單位準入標準的確定和最終名單的確認,國家以及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排放配額總量,預留配額數量以及配額免費分配方法和標準,都由國家層面負責設計,具體的操作執行則交由省級碳排放主管部門實施。省級碳交易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并執行比全國統一的配額免費分配方法和標準更加嚴格的分配方法和標準。
據了解,目前全國
碳市場初步將納入6個行業年排放量在2.6萬噸以上的企業。也就是說,地方在這6個行業外,可以根據自身需要納入更多行業。
這樣的靈活機制,對地方試點顯得格外重要,尤其是
深圳、
北京這類覆蓋行業門類較廣的試點,試點的控排企業及其他參與主體在全國碳市場啟動后,仍將繼續成為主要的市場參與者。
段茂盛認為,國家碳
排放權交易體系建立時,配額怎么分配到各個省,各省的初始配額與其
碳強度目標之間應該是什么樣的關系,是需要討論的首要問題。他指出,配額分配說到底是利益分配,首先要考慮政治接受程度,要在經濟效益和政治需要中做出妥協。
段茂盛進一步指出,在分配方法上,同一個行業一定是統一的方法,不同行業可以不一樣。國家一旦確定了方法,對于7個試點,現在已經有了各自的方法,需要思考的是現有方法如何與國家市場進行協調、對接。對于非試點省份,就需要思考如何運用這種地方靈活性,是否需要做出調整,如果調整,既要做到合理,也要保持透明,他舉例說,“這方面廣東的經驗很有價值,控排企業基本上可以根據分配方案自己測算自己應該能拿多少免費配額。”